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发表时间:2018-05-29 10:27 各乡(镇)、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级政府关于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的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加强我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裕安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鸿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程 宏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孙乃发 区财政局局长 叶炳如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张文卫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从武 区农委党组成员、副主 赵永峰 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杰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廷久 区交通局副局长 黄 军 区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武 军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 勇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孙 林 平桥乡副书记、乡长 姜文龙 城南镇副书记、镇长 王全宗 青山乡副书记、乡长 刘国安 苏埠镇副书记、镇长 崔 振 石板冲乡副书记、乡长 洪绍余 韩摆渡镇副书记、镇长 罗远亮 分路口镇副书记、镇长 查大武 狮子岗乡副书记、乡长 卓成发 独山镇副书记、镇长 汪明家 西河口乡副书记、乡长 钱祥龙 石婆店镇副书记、镇长 张富恩 徐集镇副书记、镇长 刘 亮 江家店镇副书记、镇长 鲁冬梅 罗集乡副书记、乡长 戴 强 固镇镇副书记、镇长 卢 俊 丁集镇副书记、镇长 张远东 新安镇副书记、镇长 施友贵 顺河镇副书记、镇长 张新芳 单王乡副书记、乡长 张兴勇 开发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叶炳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主要按照电商振兴乡村工程要求,加强工作推进的组织协调、检查督查与重点问题的调研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全区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相关日常工作。
2018年5月23日 |